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预通知》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为认真做好我省参评中国城市规划协会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的有关准备工作,江西省城乡规划协会决定在我省开展“2023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”评选推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组织机构
评选工作由省城乡规划协会组织实施,成立“2023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”评选委员会,申报情况及推选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、公布。
二、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
1、符合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》的各类项目。
2、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。
3、推荐项目应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。
4、实施类规划项目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。
5、项目应整体推荐和申报,不得拆分。
6、往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中落选的项目不得再推荐。
7、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在国外(境外)承接的项目可以推荐。
8、符合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》第三章其它要求。
三、评选时间安排
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(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),逾期不予受理。
2023年10月下旬,申报材料审查。
2023年11月下旬,评委会评审,网上公示,正式公布优秀项目名单。
四、申报材料
1、项目基本材料
(1)项目申报表(原件,加盖公章);
(2)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(原件,有合作单位的提供);
(3)申报项目委托方评价意见及专家会评审最终意见(原件)。其中法定规划应附项目批复文件,修建性规划项目应附完整的实施照片;
(4)申报单位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或相应等级认定证书的副本(复印件,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书)。
以上材料的有关内容装订成册(A4开本、竖装),一式两份。
2、项目正式成果(含文本、说明书、专题研究报告、图册等)一式两套,装订成A3或A4开本。
3、项目电子材料一份,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:
(1)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。文本、说明书、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;规划设计图、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;
(2)项目申报表WORD文档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严格按照《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开展本次评选活动,全过程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。
2、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,符合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要求。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。
3、申报项目的完成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,项目名称、人员名单应仔细核对。
4、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,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,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,形成“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”,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。
5、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,评审工作开始后,若提出调整或修改,将不予受理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。
6、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,将不予受理。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不再退回。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由江西省城乡规划协会保留三个月,申报单位可以取回,逾期不再保留。
7、参评项目由省城乡规划协会择优推荐,参加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的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。
联系地址:江西省城乡规划协会(南昌市二七北路610号)
邮编:300077
联系人:刘燕,胡建勇
联系电话: 0791-88603974 0791-88624254
文章来源:江西城乡规划协会